第(3/3)页 阿猫打圆场,轻轻拉了阿鼠衣角一下,阿鼠没明白,阿猫只好自己夹了肉给沁沁和阿狗,又打开了杨梅汁。阿鼠早就听惯了阿狗奚落自己,只是每次沁沁都会帮他回过去。也许以这样的方法让沁沁注意自己,是唯一的方法。 他们四个中,阿狗是头儿,阿猫、阿虫都心甘情愿地听他的话。 他带着大家在上海各个小胡同里抢富太太贵小姐的包,偷人家店铺里的东西,只有这样,才能让这四张嘴有饭糊上。 他们都是孤儿,没知识、没本事、没人脉,小的时候任人欺负,无力还击,慢慢长大了,也学会欺负人了,更在不知不觉中练就了一副生存的歪能耐。 在上海这个流氓大世界里,无所谓正义道德,谁强谁说了算,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像他们这样身世凄苦、就要被饿死冻死的孩子呢? 阿鼠原本不叫阿鼠,他有名有姓,叫沈志,就像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一样,家里遭难,自己一人流落到上海来的。认识阿狗他们也是偶然。 那时他们同在一家教堂前讨粥,缘分让四人一见如故。阿鼠将自己讨来的粥全部倒在了阿狗碗里,阿狗饿得猪吃食一样吸溜干净,末了才问阿鼠: “喂,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呐——你有名字没有?” “我叫沈志,我爷爷给我取的。” “有名啊,不是野生的。”阿猫阿虫听得都笑了。 “咱们可是贱生野长的。——我叫阿狗,你要叫我狗哥,我做大哥可是够格的。——他是阿虫,他是阿猫。” 阿狗一一介绍完,阿鼠都认过了。阿虫阿猫补充说: “别看我瘦,我会钻——别看我胖,我灵活。” “吹吧,吹吧!” 阿狗说着,又看向沈志说: “你和我们一伙,你不能叫这么个名啊,好别扭,看你像老鼠一样怕这怕那,不如叫——阿鼠好了。” 阿鼠?好好,从现在起,我就叫阿鼠了。 “阿狗哥,阿猫哥,阿虫哥。”阿鼠一一叫过他们,算是正式认识了。 一群十五六的男孩子就这样结伙作伴。在上海这个繁华大都市里像狗、像猫、像虫、像鼠一样窜梭来去。 一身破衣,一头乱发,体格精瘦,身手敏捷。上海的巡捕、外国人看到这种男孩子都头痛死,偏偏又逮不着他们,无可奈何。 日子原本就在这一天天的偷抢骗中度过,有时成果好,阿狗会带他们上小馆子搓一顿,一个个大口吃肉,吃到店家打烊,才慢吞吞地都抱着鼓胀胀的肚子出来,撑得走不动路。有时一连三天没饭吃,只好上街讨饭,还得小心翼翼地躲着巡捕。 原本以为日子就会这样一天天地过去,直到遇上了沁沁。 这个上海滩沁帮大帮主的女儿,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改变。沁沁和一般富贵人家的小姐不一样。第一次碰见她也是为了偷她钱…… 第(3/3)页